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78022/IssueID/20091109
八卦不是類固醇
八卦是台北縣衛生局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的搓湯圓神功
用簡碼開藥 病例記載不詳實 用違反藥師法來結案
真是 超級和諧的勒
不過看看新聞影片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6-WmkXInpc
1:12 藥單 IPON (BRO
1:35 藥單 IPON (BROMHEXINE)
IPON是代碼
可是BROMHEXINE是什麼呢
http://www.derchk.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563
http://en.wikipedia.org/wiki/Bromhexine
BROMHEXINE 明明就是化痰藥吧
把類固醇prednisolone 寫成IPON(BROMHEXIN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mIP04PrBwU&NR=1
0:50 醫生說 藥單那只是簡碼
1:19 醫生說 他沒有寫化痰藥
明明就是一顆 類固醇 藥單卻寫IPON(BROMHEXINE)
IPON讓人從藥典 從網路都查不到
(BROMHEXINE) 卻是網路上就可查到的化痰藥
你覺得這個醫生的用意是什麼呢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91109181937
化痰藥掩護「類固醇」 開業醫遭踢爆
北縣衛生局科長劉淑玉:「他(高柏森醫師)說可能是別的醫生開的,可能啦!他說的,
病歷上寫的跟實際給病人的藥,是不一樣的話,那涉及刑事上偽造文書。」
請問劉科長
藥單寫IPON(BROMHEXINE) 實際給藥卻給 prednisolone 到底算不算偽造文書 還是算簡碼
結果出來 變成 只有違反藥師法 罰點小錢就好
傑克 這真是太神奇了
蘋果日報記者拿到的藥 是受聘醫生開出的處方
但是這台印出處方的診所電腦
裡面的藥品名稱 難道是受聘醫生自己可以設定的嗎
http://fdaforum.net/phpBB2/viewtopic.php?t=7544
FDA Forum 全國藥師論壇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5&catsid=2&catdid=0&artid=20091110joy005
北縣高柏森診所坦承用簡碼方式開立類固醇
【記者謝秉均台北報導】北縣高柏森耳鼻喉科診所坦承開立類固醇。據媒體98年11月9日報導北縣高柏森耳鼻喉科診所、向上藥局的「Decryxin、Ipon」藥品,宣稱是化痰藥,惟經媒體自行送驗,卻驗出Dexamethasone、Prednisolone之類固醇成份,北縣衛生局於98年11月9日獲悉後隨即派員前往診所、藥局抽驗病歷,並將案內「Decryxin、Ipon」藥品抽回北縣衛生局比對。據該診所表示「遇有過敏症(皮膚、眼睛、鼻子等)、氣喘、感冒急性症狀病患,Deca(Dexamethasone)及Prednisolone是常用的藥品,診所是用Ipon簡碼代表Prednisolone藥品」。查該藥局交付病患藥品包裝(藥袋),未詳實記載交付藥品之正確名稱,依據藥師法第19條規定「藥師於藥劑之容器包裝上,應記明下列各項:一、病人姓名、性別及藥品名稱、劑量、數量、用法,二、警語或副作用...」,違反者依藥師法第2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2仟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北縣衛生局將比對該診所是否有開立Dexamethasone、Prednisolone之類固醇藥品,卻未於病歷詳實紀錄開立正確藥品名稱,如經查證屬實將依醫療法第67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詳實、完整之病歷。前項所稱病歷,應包括下列各款之資料:一、醫師依醫師法執行業務所製作之病歷...」,違者爰依同法第10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北縣衛生局提醒診所及社區藥局交付病患藥袋應詳實記載「病患姓名、性別、藥品名稱、劑量、數量、用法、調劑者姓名、調劑或交付日期、調劑地點之名稱、調劑地點之地址、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等13項目,另診所及社區藥局更應主動給予病患用藥指導,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