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8日 星期三

小心診所醫生 偷開 濫用類固醇治感冒

小心 診所醫生 偷開類固醇 濫用類固醇治感冒

去藥局包感冒藥(連藥單都沒有)也要小心


A.醫生開藥看良心 病人吃感冒藥碰運氣 大人沒吃成月亮臉水牛肩小孩沒吃成一字眉算你好運

藥商說台北地區以三重蘆洲新莊(勞工朋友多的地區)類固醇銷量最大

勞工朋友大多很憨直不太會懷疑醫生藥單上到底是開了什麼感冒藥

也不太會上網去比對藥名是不是假的

中部則以老人比率高的縣市 類固醇銷量最大


1.類固醇不是萬惡的藥,如果當用才用,例如用在氣喘急性發作的病人,並無不可。


2.怕的是類固醇濫用,例如連個小感冒,喉嚨痛,流鼻水,小咳嗽都使用類固醇

如果每天有100個走進一家診所看感冒的病人,95個都開類固醇,

這就極可能是濫用。 (剩下5個沒開類固醇的可能是醫生的親戚朋友)


3.即使有內部員工爆料,濫用類固醇還是很難抓,

衛生局無法源依據可拷貝診所全部病歷去審查使用類固醇的比例。

衛生局頂多只能抽幾本去審查,醫生可以去修改抽查病歷上的症狀,

衛生局無法源依據可要求病人到現場對質。

醫生可以寫假病歷,現場跟病人說是感冒喉嚨發炎,開藥偷開類固醇病歷上寫氣喘

你根本抓他不到


4.曾有藥商透露,有些感冒科診所固定每個月類固醇進貨40-50罐,一罐藥1000

一個成年病人三餐一顆吃三天共九顆,這表示這類診所一個月至少有五千人次吃到類固醇

如果考慮到兒童嬰兒體重輕三天用不到九顆,

則吃到類固醇的人數更是多到恐怖。

但是申報到健保局的類固醇數目卻是零,

因為類固醇太便宜一顆才幾毛錢,根本不用申報,由診所直接吸收成本。

(感冒科就是小兒科耳鼻喉科家庭醫學科內科

藥商說不要以為看小孩子的就比較有良心,黑心醫生各科都有

那種一天看400人500人,一個月刷8000張 1萬張健保卡的類固醇用量最恐怖
因為1分鐘1分30秒就要看ㄧ個病人
連問症狀都沒時間問清楚
當然只能開類固醇
各種症狀亂槍打鳥通殺 )


5.要杜絕濫用類固醇,衛生署應該拿出魄力,

規定藥商賣出及 診所 藥局買進類固醇,都應向衛生署登記數量。

並且把每家診所 藥局 每月買進類固醇數量公告於衛生署或健保局網站上


有進一定有出,每個月買進50罐類固醇,難道都是醫生自己吃掉了嗎?

還是像收藏黃金條一樣等著增值?民眾自然而然心裡有數。



B.診所醫生偷開 類固醇的方法


只要醫生清楚告知病人你的藥有類固醇,

病人詳細確實知道自己是什麼病必需要吃類固醇治療,類固醇就很難被濫用

問題是會濫開類固醇的醫生都不會告訴病人他有開類固醇甚至會欺騙隱瞞病人


1用假藥名

例如藥單上寫成化痰藥 BROMHEXINE給藥卻給PREDNISOLONE 這觸犯了刑法偽造文書。


2自創代碼或新藥名

例如藥單上寫成IPAN給藥卻給PREDNISOLONE。這個罪名很輕,很好關說,找個議員去衛生局搓湯圓,就可以輕鬆以病歷用代碼記載不詳實罰款幾萬元結案。


3自創代碼搭配假藥名

例如藥單上寫成 IPAN (BROMHEXINE)

萬一被抓到,可以想辦法找立委議員去關說衛生局

只處罰輕罪 IPAN 病歷用代碼記載不詳實輕判罰款幾萬元,

對於偽造文書 化痰藥 BROMHEXINE 卻給PREDNISOLONE,就當作沒看到。


4.用真藥名 但是寫個假作用或是乾脆空白不寫作用

例如藥名寫Prednisolone 作用寫消炎(故意不寫類固醇)

止痛藥也是消炎,抗生素也是消炎,類固醇也是消炎,病人就被混淆騙過去了。


現行藥師法健保特約管理辦法規定只注重在標示最不重要的副作用,

反而沒規定要標示真正讓病人了解自己為何吃藥吃了何種藥的『藥物藥理分類』

於是就給一些不肖醫生可乘之機



C.診所最常使用的類固醇


既然看藥名不可靠,病人自己就要學會辨認藥物形狀才能自保

請下載以下的excel

點一下 『藥品代碼』 就會超連結到衛生署藥物許可證網頁

在點一下網頁中央 『藥物外觀』就會出現藥物照片


但是很多種的類固醇還是缺照片 民眾健康就缺保障

衛生署真的要再加加油 趕快補齊照片


1.methylprednisolone

https://docs.google.com/leaf?id=0BxzbhZtjHA9uNDc3MzgxZmQtZTNiNC00NmQzLTliOWUtMTdhNzUxYjVhNjFi&hl=en


藥商銷路最好的商品名是元宙製藥的 BONY 8mgMESOLONE 4mg,國嘉製藥的MEDLIN

自從去年蘋果踢爆診所偷開Dexamethasone及Prednisolone事件後

很多診所就改開這種 甲基prednisolone,因為換一種藥丸,病人比較認不出來



2.dexamethasone

https://docs.google.com/leaf?id=0BxzbhZtjHA9uNGE0NWI2ZmItZWVjYS00MTAyLTgxNGMtNjY0NTk5N2U1MzJj&hl=en


藥商銷路最好的商品名是世達製藥的DECA,汎生製藥的Dexamethasone,永勝製藥的DECORON

國嘉製藥的DECA0.75mg自從上了蘋果日報頭版踢爆 decryxin 事件後,銷路就下降

http://203.65.100.151/DO81E0T.asp?LicId=01033894

原廠藥名Decadron,因此醫生在藥單上常會以此名稱做變化來掩飾

例如用代碼 DECA,DEC

有些醫生會用假藥名 Decaris (因為文字裡有Decadecaris是一種吃寄生蟲的藥,學名叫levamizole),在感冒藥單裡看到吃寄生蟲的藥,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有些醫生自創假藥名decryxin(因為文字裡有De)



3.prednisolone

https://docs.google.com/leaf?id=0BxzbhZtjHA9uMWI3NzRhZGUtOTIzZS00MjUwLTkxNmEtZjk4M2U3NTA0YWNh&hl=en


中盤藥商銷路最好的商品名是內外製藥的PRESON,永吉製藥的Prednisolone

這個藥大部分的命名都會跟PRE有關。例如PREDONIN


4.triamcinolone

這種類固醇的口服劑型目前很少聽到診所在用

https://docs.google.com/leaf?id=0BxzbhZtjHA9uOWRiM2FjNTYtMTc2Yi00NzJjLWE2NTgtYmEyMjIwNzBmMzNi&hl=en


5.betamethasone

這種類固醇的口服劑型目前很少聽到診所在用



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

北縣高柏森診所坦承用簡碼方式開立類固醇--把類固醇prednisolone 寫成IPON(BROMHEXINE) 明明就是化痰藥吧

「夭壽喔」診所騙病患 濫開類固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78022/IssueID/20091109

八卦不是類固醇
八卦是台北縣衛生局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的搓湯圓神功
用簡碼開藥 病例記載不詳實 用違反藥師法來結案
真是 超級和諧的勒

不過看看新聞影片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6-WmkXInpc
1:12 藥單 IPON (BRO
1:35 藥單 IPON (BROMHEXINE)
IPON是代碼
可是BROMHEXINE是什麼呢

http://www.derchk.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563
http://en.wikipedia.org/wiki/Bromhexine

BROMHEXINE 明明就是化痰藥吧
把類固醇prednisolone 寫成IPON(BROMHEXIN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mIP04PrBwU&NR=1
0:50 醫生說 藥單那只是簡碼
1:19 醫生說 他沒有寫化痰藥
明明就是一顆 類固醇 藥單卻寫IPON(BROMHEXINE)
IPON讓人從藥典 從網路都查不到
(BROMHEXINE) 卻是網路上就可查到的化痰藥

你覺得這個醫生的用意是什麼呢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91109181937
化痰藥掩護「類固醇」 開業醫遭踢爆

北縣衛生局科長劉淑玉:「他(高柏森醫師)說可能是別的醫生開的,可能啦!他說的,
病歷上寫的跟實際給病人的藥,是不一樣的話,那涉及刑事上偽造文書。」

請問劉科長
藥單寫IPON(BROMHEXINE) 實際給藥卻給 prednisolone 到底算不算偽造文書 還是算簡碼


結果出來 變成 只有違反藥師法 罰點小錢就好
傑克 這真是太神奇了

蘋果日報記者拿到的藥 是受聘醫生開出的處方
但是這台印出處方的診所電腦
裡面的藥品名稱 難道是受聘醫生自己可以設定的嗎

http://fdaforum.net/phpBB2/viewtopic.php?t=7544

FDA Forum 全國藥師論壇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5&catsid=2&catdid=0&artid=20091110joy005

北縣高柏森診所坦承用簡碼方式開立類固醇

【記者謝秉均台北報導】北縣高柏森耳鼻喉科診所坦承開立類固醇。據媒體98年11月9日報導北縣高柏森耳鼻喉科診所、向上藥局的「Decryxin、Ipon」藥品,宣稱是化痰藥,惟經媒體自行送驗,卻驗出Dexamethasone、Prednisolone之類固醇成份,北縣衛生局於98年11月9日獲悉後隨即派員前往診所、藥局抽驗病歷,並將案內「Decryxin、Ipon」藥品抽回北縣衛生局比對。據該診所表示「遇有過敏症(皮膚、眼睛、鼻子等)、氣喘、感冒急性症狀病患,Deca(Dexamethasone)及Prednisolone是常用的藥品,診所是用Ipon簡碼代表Prednisolone藥品」。查該藥局交付病患藥品包裝(藥袋),未詳實記載交付藥品之正確名稱,依據藥師法第19條規定「藥師於藥劑之容器包裝上,應記明下列各項:一、病人姓名、性別及藥品名稱、劑量、數量、用法,二、警語或副作用...」,違反者依藥師法第2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2仟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北縣衛生局將比對該診所是否有開立Dexamethasone、Prednisolone之類固醇藥品,卻未於病歷詳實紀錄開立正確藥品名稱,如經查證屬實將依醫療法第67條規定「醫療機構應建立清晰、詳實、完整之病歷。前項所稱病歷,應包括下列各款之資料:一、醫師依醫師法執行業務所製作之病歷...」,違者爰依同法第102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北縣衛生局提醒診所及社區藥局交付病患藥袋應詳實記載「病患姓名、性別、藥品名稱、劑量、數量、用法、調劑者姓名、調劑或交付日期、調劑地點之名稱、調劑地點之地址、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等13項目,另診所及社區藥局更應主動給予病患用藥指導,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2009/11/10

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A醫生看診申報成B醫生每月詐領100萬健保合理門診量診察費黑幕

請各位病患 去診所看診時注意你所拿到的收據 有沒有清楚標示看診開處 方 醫師全名
這個名字 跟幫你看診的醫生 真的是同一個人嗎

對於你比較少去看的診所
你可能認不出醫生外貌
醫生有沒有佩掛執業執照
看診的真的是執業執照照片上那個人嗎


[爆卦] A醫生看診申報成B醫生 每月詐領100萬健保合理門診量診察費黑幕

就我所知 這種詐欺合理門診量診察費的醫生是非常少數
但是詐領的金額卻是天文數字
(因為要月申報人數很高 大於6000 7000的大戶診所 才會有動機搞這種詐欺)
9成以上的診所 平均1天看不到100人 連搞這種詐欺的資格都沒有)

大部分我所知道夠資格的大戶 也都是誠實申報 不搞詐欺
不是他們不知道這種方法
而是他們不敢也不想賺這種晚上會睡不著的錢

只有少數 沒良心 又貪心 的黑心大戶 才會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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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般基層診所的診察費是這樣的:
稱為 合理門診量
1-25人次 320
26-30人次 250
31-50人次220
51-70人次160
71-150人次90
151人次以上 50
健保局訂立合理門診量的目的是
不希望一個醫生一天看太多病人
診察時間短 醫療品質自然差

合理門診量是以日為單位
每天有出來看門診 就得到當日配額
累積配額後 整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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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以B醫生看診 卻以A醫生名義申報診察費 詐取較高合理門診量診察費
舉例來說(這是發生在 三重 XX北路的真人真事)
某個大戶診所醫生老闆A很懶
(大戶的意思就是病人很多 每個月健保申報六七八千人 甚至上萬人次
這種診所屈指可數 不到 2% 全國不超過150家)
ㄧ周只看診四天四個早上兩晚上 卻想要申報一週七天的配額
所以他沒看的三天 只有受聘醫生B上班一天看了300個病人
把受聘醫師B看的第71到140位病人
偷改成用A醫生名字申報
於是這70個病人的診察費 就由原本的90元X70 =6300
變成320X25 + 250X5 + 220x20 +160 X20 =16850

2、租牌申報
然後再租一張醫生牌C
(其實還有E醫生 不過為了簡化討論 在此略過)
把B看的第141到210位病人申報時偷改成用C醫生名字申報
於是這70個病人的診察費 就由原本的90元X10+50X60 =3900
變成320X25 + 250X5 + 220x20 +160 X20 =16850

每天診察費多A兩萬 一個月多A 60萬

3、兼差D醫生冒名看診(用不具專科醫生資格之住院醫生 冒名頂替看診申報)
A沒看診的兩天 受聘醫生B一天看三節太累了
所以晚上診 因為衛生局都下班了 不會有人來臨檢
就從大樹醫院裏找未報備支援的住院醫生D來兼差
住院醫生D就冒名頂替A 或 B 看診

D醫生看診 卻用A 或B或C申報健保
如果有向衛生局及健保局報備支援 這是合法的
如果沒有報備支援 這就是詐欺造假
(一般而言 大醫院不可能准許住院醫生在外兼差
沒有醫院核准函 根本不能向衛生局報備
沒有報備 就是非法看病 詐欺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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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這是發生在 板橋 和新竹
用簡單一點的數字來舉例
1、L醫生診所病人太多 每天看到後段 都是做白工 幾乎沒有診察費
所以就聘請了M N兩位受聘醫生 想要把病人分散給M醫生N醫生
  
2、每天看診時間
早上L 下午M 晚上L+N

3、但是大多數病人ㄧ定還是想找L醫生老闆看 不給新醫生看
所以可能變成
早上L看100人 下午M 看30人 晚上L150人+N30人

4、當天晚上IC卡上傳前
L就把晚上L看的第51到100位病人的看診醫生 偷改成M醫生
(於是這50個病人的診察費 就由原本的50元X50 =2500
變成220X20+160 X20 + 90X10 =8500)
L再把晚上L看的第101到150位病人的看診醫生 偷改成N醫生
於是這50個病人的診察費 就由原本的50元X50 =2500
變成220X20+160 X20 + 90X10 =8500)
每天多A一萬二 一個月多A 36萬

5、這種方法就很難抓
L改成N 因為同時段看診 靠IC卡刷卡時間根本抓不出來
L改成M 就算靠IC卡刷卡時間抓出來後
診所可以硬凹說M醫生下午看完 晚上留下來幫忙

要抓這種 只能靠健保局組成人力充足的專案稽查隊
先鎖定可疑診所 再將這診所昨天上傳的IC卡病人就醫名單 電話列出來
今天就由稽查員一個一個打電話訪查病人 昨天是給哪個醫生看的

如果隔一個月 等到診所申報再打電話 病人早就忘了
病人有些要上班 所以稽查員要有白班打9AM-5PM
晚班 5PM到10PM 打電話
一天要打300 到400人的電話 稽查員要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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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出有高度嫌疑的診所

1、明明診所就有兩三位甚至四位醫生看診
名片上卻只有印診所早中晚營業時間
不敢印出每位醫生固定看診的時間
醫生看診班表只敢放在診所牆上 或是一個小版子放在櫃檯
(因為病人通常不敢當面拿相機去把班表照相下來)
卻不敢印在名片上讓病人帶走

2、不敢讓櫃檯護士及病人知道受聘醫生全名
只告知病人 醫生的姓
病人連醫生的全名都說不清楚 如何能向衛生局明確作證檢舉

3、看診時不准受聘醫生佩掛執業執照(執照上面會有醫生全名和照片)
病人就無從確認 看診醫生到底是誰

4、看診收據上 根本不印出實際看診醫生全名

醫改會爭取半天 逼迫衛生署修改的收據格式 只是費用收據
只著重在要記載收費明細 然後蓋個診所章 就合格了
病人根本拿不到 防弊最重要的看診醫師全名 還有開藥處方明細
顯示醫改會根本就是外行
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1135

A診所病人 看完病 會拿到一張上述費用收據
還會拿到一張釋出處方籤 再去藥局領藥
釋出處方簽上 衛生署規定要印出開處方醫生的全名
但是A診所把醫生名字 用* ** *** **** 符號取代
(但是處方醫生的身份證號 卻忘了蓋掉)
然後全部蓋負責醫生老闆A的章 矇混過去
這張釋出處方籤 在領藥時 就被 A診所樓上合作的藥局收走了

除非病人夠聰明 領藥前 先把這張釋出處方籤去7-11 影印下來
然後寄到健保局比對 並出面作證自己是給哪個醫生看的
否則病人最後只拿到 A診所費用收據 上面只有掛號費 還有診所印章
ㄧ點屁用都沒有

整個流程天衣無縫 根本死無對證 無從向健保局檢舉

除非檢調搜索藥局 查扣藥局應保存的數年所有釋出處方籤
逐一比對每張病人釋出處方籤上 除了* ** ***之外 還有醫生身分證號
用處方簽上的醫生身分證號 比對健保局收到的每月申報資料上所申報的看診醫生身分證號

一定可以抓到 每天有 70 到140個病人 看診醫生被偷改

3月去看診 診所會在4月10日到20日之間申報3月費用
所有申報資料(病人ID 診斷 開藥 看診醫生)才會傳到健保局
健保局才能比對病人寄出的檢舉函 和A診所申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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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詐欺

1、健保局或病人 可以先鎖定有詐欺嫌疑的A診所
假裝是病人 打去診所櫃檯問醫生看診時間 並錄音
最好要分多次打電話去診所櫃檯問 假設有A B C 三醫生
每次最好只問一個醫生的一週之內每天看診時段
診所為了病人找醫生看診方便 各醫生看診時段應該是固定的
(醫生班表每週不固定的診所很少很少 內湖有一家)
櫃檯小姐電話報出的一定是醫生看診真正時段

健保局現在規定診所每天所有就醫資料要IC卡上傳
每天上傳後 基本上月底申報也不能再修改 (幾個小錯可以改 但是大修改馬上被電腦抓出來)
所以A診所偷改看診醫生 一定是當天晚上在IC卡上傳前就偷改好 才上傳
甚至是老闆叫 B醫生 開電腦時就冒用A 或 C 代碼密碼登入

取得本月份醫生看診時段後
再和診所每天IC卡上傳資料比對 (病人ID 刷卡時間
診斷 開藥 看診醫生)
證據馬上出現

查詐欺 抓作弊 方法就這麼簡單
只是看健保局是不是吃了立委高官的河蟹 不敢動A診所而已

健保局很奇怪 這種ㄧ年A700萬800萬的大尾不抓
而去抓那種兩三年A五萬元台幣的小咖

難怪人家說 有關係就沒關係 有辦法就不法辦
法律只是用來規範沒錢沒勢沒背景窮老百姓和小戶醫生的
對於有錢有背景有靠山有立委撐腰的黑心大戶 你能奈他何

2、健保局應該建立公開資訊的網路平臺
讓有2位醫生以上執業的各家診所自動把醫生看診時段放上網路


詐欺申報的診所當然有可能會送假的看診時間表
把每個醫生都填一天看很多節門診 方便診所 以B醫生看診 申報A醫生
但是民眾可以上網比對醫生實際看診時間跟網路公告是否相同
兩者差異太大的 嫌疑就很大 就可提出檢舉

如果不願意公告醫生看診時段 月申報又大於6000 7000人的
就列為優先電話抽查訪問病人的對象